法规名称:End of Life Vehicles ,废弃车辆指令
法规简称:ELV
法规编号:2000/53/EC
发布时间:2000-09-18
生效时间:2001-10-21
法规简介
ELV为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为保护环境,减少车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,制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指令。ELV有2个内容,一是2003年7月以后生产的汽车禁用铅、镉、汞和6价铬四种有害物;二是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,回收费用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由制造厂承担。 ELV指令确定了欧盟报废汽车“再使用与再利用”和“再使用与回收利用”的两个阶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标,并明确说明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属。ELV废弃车辆指令范围覆盖了汽车类、汽车类废品以及汽车配件和材料。
ELV 主要要求
在所有的汽车部件和材料中对有害物质的含量及使用进行限制
■ 在车辆的设计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
■ 2003年7月1日后,投放市场的车辆中确保不含Hg、Cd、Pb、Cr(VI),组分(豁免条例中规定的除外)
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组分的限量 :
■ 镉 (Cd)≤100ppm(0.01%)
■ 汞 (Hg)≤1000ppm(0.1%)
■ 铅 (Pb)≤1000ppm(0.1%)
■ 六价铬 (CrVI)≤1000ppm(0.1%)
如需了解ELV指令的最新消息,欢迎随时来电来邮咨询,谢谢!